中評社香港5月17日電/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明紀律,堅決整治不正之風、確保選人用人風清氣正,是中央三令五申的明確要求。選拔任用幹部包括破格提拔幹部,一定要落實從嚴治黨方針,選人標準決不能降低、選人程序決不能成為擺設、選人結果決不能失去公正,對違規用人、失察瀆職的要嚴肅查處、堅決追究責任。
從嚴要體現在嚴格標準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面向未來的事業,需要大批優秀年輕幹部接續奮鬥。破格提拔可以為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拓寬渠道,為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提供平台,為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實現幹部隊伍新老交替儲備人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特別優秀的年輕幹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強調,“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可見,“破格”也是有規矩的,不是破選拔任用標準的“格”,而是標準更高,必須“特別優秀”或“特殊需要”,必須基於“對人才的需求”,不允許把破格作為不遵循原則和規定的借口,不允許借破格之名、行謀私之實。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真正把那些經過艱苦複雜環境磨練、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優秀幹部選拔上來。
從嚴要體現在嚴格程序上。嚴格按程序辦事,是選准用好幹部、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重要保證。破格提拔幹部,選用程序要更嚴密,把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個別醞釀、討論決定各環節工作做得更實更細。組織考察要更深入,全面了解幹部的德才素質、工作業績、一貫表現、群眾口碑,掌握人選的真實情況。公示範圍要更廣泛,說明破格提拔的具體情形和理由,公開選拔的過程和幹部基本信息,防止暗箱操作和“潛規則”。審核把關要更嚴謹,凡是涉及破格提拔的,啟動前必須按照規定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任用決定前也要報經上級組織部門同意。上級組織部門一定要嚴格把關、從嚴掌握。
從嚴要體現在嚴明紀律上。用人紀律是“高壓線”,破格提拔幹部要不折不扣執行“十不准”要求。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任職回避制度。要全面把握幹部政策、各級領導班子的年齡要求,防止片面追求低齡化傾向,防止連續破格提拔,防止降格以求、拔苗助長。要重視發揮舉報機制的作用,暢通電話、網絡、信訪等監督渠道,嚴肅認真、依法依規查處反映出來的問題,決不姑息。
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明紀律,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承擔著重要責任。要堅持原則、勇於擔當,公道正派、選賢任能,堅持以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對不符合標準、不符合程序的,一律不上會、不上報、不審批。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以身作則,堅守選人用人的政治責任,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