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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展示截獲的大批電子產品,總值逾6,000萬元。 |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海關破獲今年最大宗海上走私案件,前日在屯門爛角咀海面截查1艘內河船,在3個報稱運載塑膠粒的貨櫃內檢獲大批貴價電子產品及200公斤瀕危物種象牙、穿山甲鱗片、乾海馬等貨物,總值逾6,000萬元,由於數量巨大,海關不排除貨品將供應多個走私集團,正設法追緝幕後主腦。
據《文匯報》報道,檢獲走私物品包括4,200部相機及鏡頭、6,200部平板電腦、4.2萬件電腦硬碟、4萬件液晶顯示屏、7,800件電腦底板、90萬粒集成電路及200公斤瀕危物種象牙、穿山甲鱗片、乾海馬等,被發現時僅收藏於3個報稱載有“塑料粒”的貨櫃內。
報稱“塑料粒” 3櫃藏私貨
海關根據情報收集及分析,得悉有走私集團將利用內河船的貨櫃走私大批貴重電子產品往內地,遂展開調查,及至早前終鎖定1艘來港提貨的內河船,前日當該艘內河船準備返回廣東虎門時,海關立即派出區域巡邏船在爛角咀對開海面將其截返屯門內河碼頭的海關驗貨場進行詳細搜查,關員利用X光機檢查船上共8個報稱運載“塑料粒”貨櫃時,揭發其中3個貨櫃藏有上述大批未列倉單物品,數量之多屬今年最大宗。
船員不知情 查貿易公司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課監督林由德表示,經調查相信船長及7名船員並不知情。目前當局正調查1間報稱付運該批“塑料粒”的貿易公司,該公司在內地及本港均設有辦事處,暫時無人被捕。他續稱,內地對電子產品徵稅高達25%,私梟如成功將該批貨物偷運進入內地,料可逃稅1,500萬。由於今次截獲的走私貨物無論種類及數量都十分龐大,不排除是供應多個內地走私集團。
據本港《進出口條例》,任何人企圖出口未列於倉單的貨物及企圖輸出受管制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另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為商業貿易目的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