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2日電/與國家鐵路局“三定”編制同時進行的中國鐵路總公司(下稱鐵總)機構編制也粗有眉目:總部層面,原鐵道部舊有的職能部門除公安局之外,其餘部門被改換名稱之後全數保留下來,此外,鐵總還增設了物資管理部等一些新的部門。垂直層面,原鐵道部下屬的18個路局(包括青藏和廣鐵公司)仍全部由鐵總管理,此前盛傳的地方路局合併並未有明顯動靜。
改頭換面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鐵總的機關內設機構中,原鐵道部的“司”被改成為“部”,但級別仍一樣,其中辦公廳、人事部、勞動和衛生部、國際合作部、財務部、建設管理部、宣傳部、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全國鐵道團委、直屬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仍繼續保留,原政策法規司改稱“發展戰略與法律事務部”,原發展計劃司改稱“計劃統計部”、原科技司改稱“科技管理部”,原安全監察司改稱“安全監督局”,原紀檢委改稱“監察局”。此外,鐵總還根據自身職能的轉換和業務的需要,增加了資本運營和開發部、物資管理部、審計和考核局三個部門。
至於原鐵道部內最大的部門運輸局也原封不動地由鐵總繼承,運輸局的下屬部門仍舊由綜合部、營運部、調度部、機務部、車輛部、供電部、工務部、電務部等組成,原運力資源部則被信息化部替代。
中鐵集裝箱、中鐵特貨、中鐵快運、鐵科院、中鐵投等原鐵道部下屬的企業也仍舊歸屬於鐵總,統計中心、審計中心、黨校、專運處、鐵路文工團等原鐵道部下屬的事業單位也仍由鐵總管理。
此次唯一從原鐵道部職能機構中徹底消失的部門是公安局,按照原先的職能劃分,鐵道部公安局列入國家公安部領導,由鐵道部、公安部雙重領導,其中黨政工作由鐵道部領導,公安業務工作由公安部領導。
鐵總撤銷公安局是鐵路公檢法改革的最後一步棋子,在2012年年底之前,原鐵道部所屬的檢察院和法院系統已經全部移交給地方法院和檢察院部門。
不過,鐵總總部已經將公安局撤銷,但在地方路局的實際工作中,鐵路公安還在繼續發揮著餘熱。一位接近鐵總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就在一個多月前,某省大員組團拜訪鐵總,會談中的一個“節目”,即是地方要求鐵路公安負責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的消防管理工作,鐵總總經理盛光祖回覆稱,短時間內鐵路公安可以負責此事,但長期來看,這一工作將逐步移交給地方公安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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