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2日電/針對台、菲合作調查“廣大興28號”漁船案件的進度,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22日)表示,由於菲方至今只同意台方調查人員登船、驗槍,沒有正面回覆台方其他要求,雙方協商內容不符合“互惠平等”精神,因此已去函暫時婉拒菲國調查團來台;但陳明堂強調,雙方仍在積極協商,只要符合平等原則,調查人員隨時可以成行。
菲律賓司法單位22日透過外交管道正式向台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書。“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傍晚舉行記者會表示,台方提出10項實質調查要求,菲國司法部在信函中正式同意台方人員前往當地時,可以進行登船勘驗及檢查槍彈,但沒有正面回覆其他項目。陳明堂說:“例如要求提供菲律賓公務船上有沒有相關錄影帶,或公布錄影帶及菲國人員如何在場、有哪些人在場等相關細節性、或有哪些相關證據等,還有協助台方人員詢問涉案在場人員等等,都還沒有做正面回覆,因此我們認為就雙方司法互助請求,還沒符合‘互惠平等’精神。”
陳明堂指出,菲方提出11項要求,但台方不同意菲國國家“調查局”直接詢問“廣大興28號”船員以及重新驗屍,因為除與台灣法制不符外,也會對死者家屬造成極大困擾。陳明堂說:“菲方要求的部分,絕大部分是原則上會同意他們來,但必須在互助、互惠的平等原則下,才能夠雙方成行。”
陳明堂強調,雙方仍會積極協商,希望可以儘快完成,台方調查人員也隨時可前往菲國;基於互惠及司法互助,只要協商有結果,台方也歡迎菲方調查小組隨時來台。
台“法務部”22日下午已透過外交管道將回覆意見轉交菲國,暫時婉拒菲國調查團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