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公布,但在院士增選過程中,已經出現部分個人和單位“助選”和“拉票”等違規行為,引起院士的普遍反感和社會不滿。對此,中國工程院昨天公開發表“致中國工程院有效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的一封信”,希望候選人及單位共同為院士增選工作營造純凈、嚴肅的氛圍。
未透露“拉票”人員
據《北京晨報》報道,2013年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已於5月22日向社會公布。中國工程院在公開信中提到,“據有關方面和部分院士反映,目前部分個人和單位存在‘助選’和‘拉票’等違規行為,嚴重幹擾了院士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引起了院士的普遍反感和社會的強烈不滿,中國工程院對此高度重視。”
中國工程院在信中表示,希望各位院士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要遵照增選規定,嚴格自律,潔身自好,不組織、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助選”和“拉票”活動,共同為院士增選工作營造純凈、嚴肅的氛圍。
在這封公開信中,中國工程院並未透露存在“助選”和“拉票”等違規行為的人員及單位名單。
情節較重將終止評審
這封信中鏈接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全文。根據該辦法,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部門被認定其為候選人當選進行助選、拉票,幹擾增選工作的行為包括候選人本人通過各種方式,利用節日、喬遷、升學、紅白事等機會,或者以學術交流、學生答辯、考察、評審、評獎等名義,採用宴請、送禮、安排高檔消費娛樂活動等形式,借機為自己當選院士進行活動;候選人本人或委托同學、同事、親朋好友等,以各種形式向院士行賄,為自己當選院士進行助選活動;候選人所在單位或部門為本單位、本部門候選人當選院士進行說情、打招呼、送禮等活動。
根據該辦法,候選人有助選、拉票行為的,要在相關學部範圍內進行通報。情節較重的,終止其當次被評審與選舉資格;情節嚴重的,除終止其當次被評審與選舉資格外,還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或推薦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
另外,院士和工作人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