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傳合(山東淄博 金融)
中國改革開放的這30年,在改變國家經濟面貌的同時,也讓國人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們的財富觀也因此而有著耐人尋味的變遷。高達65%的人認為“財富有原罪,只有品德敗壞的人才可能巨富”;35%的人認為“財富有原德,只有努力創造價值的人才可能致富”。(6月6日鳳凰財經)
可以肯定地說,得出“只有品德敗壞的人才可能巨富”的結論似乎有失偏頗,甚至出乎很多人意料。無論如何,說財富有原罪是講不通的。然而,更值得引起重視的是,這種扭曲的財富觀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我國改革開放30年以來,經濟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經濟社會發展中由於利益博弈導致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發展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別是貧富兩極分化、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等問題尤為突出。更讓多數人心理不平衡的還在於,那些擁有巨額財富的人,有些是靠占有公共資源,鑽政策空子致富的,他們中的一些人通過偷逃國家稅收、官商勾結、損人利己、以權謀私等大肆斂財聚集財富,個別人甚至於為富不仁,不承擔社會責任等等。
這些行為嚴重污染了社會風氣,扭曲了財富觀。諸如煤老板七千萬嫁女,極盡奢華的海天盛宴,富二代的驕奢淫逸等,都助長了這種扭曲的財富觀的形成。所謂的貧富對立和仇富心理,根源概在於此。隨著貧富懸殊的擴大,必然會加劇仇富心理的形成。這樣以來,不僅撕裂了人們的價值觀,使得財富觀扭曲,社會出現裂痕,也嚴重制約和阻礙了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
對待這樣一種關乎國家命運和社會未來的社會心理和社會思潮,不僅需要國家政策的引導和規範,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只有重塑財富觀,堅持以德為先,樹立靠誠實勞動創造財富的觀念,才能扭轉社會風氣,走出“財富有原罪”的誤區,進而建立起公平合理的社會,讓絕大多數的誠實勞動者都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