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6日電/判定蘋果侵犯三星通信技術專利的判決結果出來了。由此,美國很有可能禁止進口蘋果“iPhone 4”和“iPad 2”等產品。蘋果與三星兩大公司以“剽竊設計”開始的訴訟之爭持續了2年之久,而目前相關訴訟因為臨技術標準專利而面臨新的局面。
韓國中央日報報道,6月4日(當地時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做出了“蘋果產品侵犯了三星電子所擁有的1項專利”的最終判決。這是對三星在2011年6月提出的“蘋果侵犯了4項技術專利”訴訟做出的部分有利判決。而相關專利(美國專利號348)是指碼分多址(CDMA)無線通信中的符號化.復號化相關技術以及三星所擁有的與3G通信相關的標準專利。雖然ITC在去年9月做出了“蘋果沒有侵犯三星專利”的預定裁決,但是三星請求再次進行審理,ITC最終推翻了預定裁決做出了最終判決。ITC可以向美國總統建議禁止進口被判定為侵犯專利的產品,而總統應當在60天內決定是否禁止該相關產品的進口。蘋果產品是在中國.台灣等海外工廠進行組裝之後再進口至美國市場。
然而,禁止進口措施對於蘋果的銷售或市場份額都不會直接產生較大影響。ITC判決iPhone 3GS、iPhone 4、iPad、iPad 2侵犯了相關專利。但是在2011年秋季之後出廠的iPhone 4S、iPhone 5和iPad Mini卻不包括在內。
但是有分析稱,此次判決有可能在未來成為改變專利戰方向的契機。蘋果曾一度主張稱三星侵犯了其產品設計以及界面(UI)專利,而三星則提出通信專利用以反擊。“華爾街日報”對此報道稱“雖然蘋果希望在相關專利的法律訴訟中努力改變處理標準專利的方式,但是這種想法卻因ITC的此次判決而變得困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