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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社監委:委員不得參與紅會有償服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4 22:24:33  


  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14日舉行媒體見面會,社監委秘書長黃偉民介紹,為確保社監委的獨立性和公正性,本月初通過的委員守則規定,擔任社監委委員期間以及離任一年內,不得參與紅會的項目,提供有償服務。

  新華社報道,郭美美事件後,中國紅十字會遭遇信任危機。為推動公開透明以滿足公眾期待,中國紅十字會邀請16名來自法律、醫學、財會、媒體等不同行業的知名人士和志願者代表,於2012年12月組成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按照委員會章程,對於引起媒體和社會公眾質疑的紅會有關事項,社會監督委員會可以主動代表社會公眾開展調查和監督,獨立向社會發佈監督公告。

  然而,近來數位社監委委員被接連傳出與紅會存在利益關係,監督的公正和透明再次受到質疑。

  對此,黃偉民表示,社監委成立時,主要是從專業配置、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因素考量,邀請了目前的16位委員,這些委員有的參加過紅會的課題研究,有的為紅會提供了諮詢服務,但在擔任委員時,絕大部分人的課題和諮詢工作已經結束。他們擔任委員期間,所有工作都是志願性質,不獲取任何報酬。出於對利益關係的敏感性,6月9日社監委中期會議通過了委員守則,規定擔任委員期間以及離任一年內,不得參與紅會的項目,提供有償服務。

  曾為紅會提供項目評估的社監委委員、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董事長袁岳表示,已經退回了紅會的首批付款。

  對於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被否決,社監委委員金錦萍說,的確有委員提出提議重查郭美美事件,但此前紅十字會已經針對郭美美事件報警,並由警方對該事件進行了調查,紅十字會也發佈了正式的調查報告。啟動調查需要調查對象的配合,考慮到社監委沒有法律授予的調查權,沒有傳喚當事人調查的權利,因此社監委進行表決時,大家認為,應該建議紅會協調有關部門,在有新的證據的情況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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