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吳習會時,吳伯雄向習近平提出“一中架構”概念,在此之前,大陸便有“一中框架”的說法;架構、框架意思相同,至此,兩岸同在“一中”之內,已為共識。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說,但架構或框架,必得有實質的內容。兩岸目前還有一些爭議,爭議能解決當然最好,若一時無解,不妨擱置,如果一昧在爭議事件中眼對眼鼻對鼻皆不相讓,那麼,框架或架構還是空的,這顯然不利於兩岸利益。
習近平前些時提到,兩岸不應在涉外事務中內耗,相對意思是,涉外事務應該互相幫忙,這可視為框架或架構的內涵之一。譬如東海問題、南海問題,台灣和大陸各有利益在兩海的區域中,各管各的,力量不會大;互相幫忙,就會產生相乘效果。
台灣和日本的漁業談判歷經十七次仍無結果,今年因大陸在釣魚台爭議中對日本採強勢態度,間接使台日漁業協定得以簽署,這是言而不宣的事實。台灣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殺,造成台灣一名船員死亡,大陸立即批評菲律賓為“強盜行為”。南海除了菲律賓外,還有越南、印尼、泰國都在和大陸、台灣爭經濟利益甚至爭領土,未來紛爭難免,“一中”概念應常在兩岸腦中,使涉外事務由“內耗”轉為“合作”,這才是兩岸關係的正向發展。
兩岸同文同種,擁有共同的文化、歷史,這更是“一中”的主要內涵,在此背景下,彼此攜手發展,議題無限。輿論呼籲應該在“一中框架”中添東西,正是此意。
“求同存異”、“擱置爭議”、“先易後難”,兩岸領導人不但有此認知,且一再強調,有此基礎,“一中架構”或“一中框架”的內容必然是豐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