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案例:女子代男友販毒獲刑
“男子把藥盒打開了,我看見是‘冰’,”就這麼一盒被於林(化名)稱為“冰”、且聽從男友囑托轉交一“朋友”的東西,令剛滿23歲的於林因販毒罪獲刑8個月。
昨天,海澱法院還集中宣判了6起毒品犯罪案。於林老家在黑龍江伊春,2009年中專肄業後到北京,在一KTV打工。2012年,於林結識了一河北男子,並與之同居。
據海澱檢察院指控,今年3月20日6時,男友交給於林一個藥盒,讓她過兩天將藥盒拿到昌平區天通苑北三區國泰百貨商場內一層超市存包處。按照男友囑咐,3月23日15時,於林把藥盒放進了17號儲物櫃,並聽從指示將該藥盒轉給了一約40歲男子,並收了該男子給的2000元錢。當該男子打開藥盒,於林看到“冰”的同時,他們被警察抓獲。
於林知道了藥盒內的“冰”便是冰毒甲基苯丙胺,重量為0.65克。昨日,於林因向他人提供毒品,犯販賣毒品罪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款2000元。
同時,來自吉林省的30歲男子薛孟武、韓斌等6名毒販,也因同一罪名被分別判處9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2000元至4000元的罰金。
法官提醒:女孩子交友要慎重
海澱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王衝表示,於林是一位年輕純淨的女孩兒,還讀了中專,走上社會不久便沾上毒品,是因受其吸毒男友的蠱惑。其男友吸毒、販毒,利用於林,讓於林代其中轉毒品,導致於林被抓。
王衝提醒,年輕女孩兒交友一定要慎重,“代別人買賣毒品,無論是否牟利,無論毒品數量是多少,都構成毒品犯罪,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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