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於“永城三中女生被強姦”的消息,永城市教體局局長黃傳印曾當面向本刊記者否認,“沒聽說”。黃傳印說,假設存在這種情況,由於比較隱蔽,學校也不能及時發現,“別說我們,連受害人家長都不知道,李新功的老婆也不知道。”
來自河南省公安部門的消息,根據李新功的交代,警方將一名同案犯抓捕歸案。這名同案犯為女性,曾經是一名在校生,現在已經成年。她在與李新功發生性關係後,又幫助李新功物色了一些其他在校女學生,使這些女學生成為李新功誘騙、強姦的對象。
每次都是車內作案
李新功案發後,永城市有關部門除了發布簡短消息,並未對案情進行詳細披露。本刊記者多方調查,了解到了此案的大致輪廓。
2011年10月份以來,永城市委副秘書長李新功通過網絡聊天、由社會人員物色等方式,多次以金錢誘騙未成年在校女生與其發生關係。
對於受害女生的選擇,李新功要求“非處女不要”,不少未成年在校女生因此成了李新功實施侵害的對象,其中最小的僅12歲。
為了躲避攝像頭,避免被人發現,李新功從不到賓館開房,每次都是開著自己無牌(有牌照未安裝)的黑色雪佛蘭景程轎車在車中進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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