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實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一)重點推進領域
基於以上基本原則,雙方同意,應在互信的基礎上充實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為此重點推進以下三個領域合作:
第一,加強政治安全領域戰略溝通。為此,兩國領導人密切溝通,全方位、多層次推進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學術界等多種主體間的戰略溝通,進一步提高戰略互信。由此,為促進中韓關係發展、朝鮮半島和東北亞的和平穩定、推動地區合作以及為解決全球性問題共同作出貢獻。
第二,進一步擴大經濟、社會領域合作。為此,在擴大現有合作的同時,持續發掘新的合作領域和項目。特別是,雙方再次確認,中韓自貿區的目標應是一個包含實質性自由化、廣泛領域的高水平、全面的自由貿易協定。雙方還對完成模式談判所取得的實質性進展表示歡迎,並指示兩國談判團隊加強努力,使中韓自貿區談判盡早進入下一階段。與此同時,將通過確保國民健康和安全,共同努力提高生活質量,為創造新的增長動力增進交流。由此,為增進兩國互惠互利、增進兩國國民和人類福祉作出貢獻。
第三,促進兩國國民間多種形式交流,積極推進加強兩國人文紐帶活動。為此,積極推進兩國學術、青少年、地方、傳統藝術等多種人文領域的交流合作。進一步促進兩國公共外交領域的合作和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由此,增進兩國國民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夯實兩國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
(二)具體行動計劃
為切實推進上述三個重點領域合作,雙方通過聯合聲明的附件,確定以下述五點為中心的具體行動計劃:
第一,推動領導人通過頻繁互訪和會晤、互致函電、互派特使、互通電話等方式進行經常性溝通。推動建立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總統府國家安保室長對話機制。推動兩國外長互訪機制化,開通兩國外長熱線。推動兩國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增至每年2次。推動舉行兩國外交安全對話、政黨間政策對話、國家政策研究機構聯合戰略對話。
第二,進一步加強經貿合作,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外部經濟風險,持續拓展信息通信、能源、環境、氣候變化等面向未來領域的合作。為分享在醫療衛生、食品安全、人口結構變化等社會領域發展經驗,努力加強、擴充各種協商渠道。
第三,為加強人文紐帶,成立“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作為政府間協調機構。委員會每年定期舉行會議,確定有關交流合作項目,並指導其落實。加強教育、旅遊、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的多種交流,同時將合作把以上領域交流合作擴大至國際舞台。
第四,在兩國國民間交流過程中,在便利人員往來、保護其安全與合法利益等方面加強領事合作。
第五,加強在地區及國際舞台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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