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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保好人 證人保護要跟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09 10:27:44  


 
  “誣陷好人”原因複雜

  規定不能完全解決社會助人的道德尷尬,未來仍需完善“證人保護”制度

  “《保護規定》出台並不能完全解決社會助人的道德尷尬。除了法官判案的自身問題外,‘誣陷好人’還有非常複雜的原因。”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遇到“誣陷好人”,社會不要一味進行道德譴責,有時部分老人在受傷後“誣陷”救助人並非出於故意,而是受其精神和生理狀態影響。老年人在受到突然刺激後,容易發生遺忘,並產生出固執虛假記憶。

  “但我們不能要求老人,只能對執法者進行要求,讓他們嚴格按照訴訟定性和證據進行判決,而非依據輿論和道德。”該負責人認為,在立法層面解決問題之後,如何對待老人,保障其權益仍是重大的社會課題,讓老人在生理和心理及福利制度等多方面得到保障,至關重要。“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高齡老人獨自外出並摔傷?他們的子女是否盡到責任?”

  此外,該負責人指出,“證人保護”也是在規定出台後需迫切解決的問題。“為什麼現在很多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怕麻煩?怕打擊報復?怕因作證曠工影響待遇?切實落實證人保護需要有關部門相互協調,並在制度層面加以完善。”

  深圳市民陳先生認為,《保護規定》更多是提供一個守則和判案依據,“我們的社會更需要道德指引。”

  “公益社會出現,除了立法保護救助人,我們更應該鼓勵更多的人去做好事。通過語言、輿論去倡導‘舉手公益’。”周如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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