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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聯提普選方案 建制派質疑不符基本法
http://www.CRNTT.com   2013-07-11 01:04:45


真普聯學者團10日提出3個普選方案,其中2個方案提出容許參選人只需取得2%已登記選民提名,即7至8萬人提名就可參選,建制派認為不合基本法。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記者 畢捷宜)主要由香港泛民政黨組成的真普選聯盟,其9人學者顧問團提出3個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均提到提名委員會組成方法,包括以現有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加上400名全體民選區議員、由普選產生400人提委會及由立法會、民選區議員組成;其中兩個方案同時容許參選人取得2%登記選民提名,就可“入閘”成為候選人。建制派質疑方案沒有顧及均衡參與,不符基本法提到的廣泛代表性原則。

  真普選聯盟學者顧問團10日提出3個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為符合基本法45條提到的候選人需由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方案均有建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方法。聯盟將會在香港各區設街站宣傳和籌款,舉辦諮詢會,亦會透過調查及電子公投,預計年底會選出最後方案。

  第一個方案,參考現有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再加上400名全體民選區議員,組成1500人的提委會;第二個方案,建議將香港分為20個選區,以比例代表制由全民普選產生400人提名委員會,每區有20名委員;第三個方案是由立法會及民選區議員,組成500人提委會。

  3個方案均建議有意參選特首的人士,只須取得提名委員會1成委員提名,便可成為候選人;而在第一及第三個方案下,同時容許參選人取得2%已登記選民提名,以300多萬選民計算,即取得約7至8萬人提名便可“入閘”。聯盟亦建議設兩輪投票,取得過半數得票才可當選。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表示,若不設提名委員會有機會被視為違反基本法,但提委員如何組成及組成後按甚麼程序提名,則有空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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