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四川塌橋事故後,當地政府新聞發布會稱,“此次洪水泥沙含量高、衝刷力量大、破壞性特別強,致使青蓮鎮盤江大橋(青蓮老橋)發生垮塌。”該橋重新加固後,啟用5天就垮塌。(7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盤江大橋在加固維修通車後的第五天垮塌了,分析原因:雨太大(自然災害)。這就很容易讓我們想到了阿Q的做派:估量對手,口訥的他便罵,氣力小的他便打
“雨太大”,可能有人看准了雨口訥,不辯解,能忍受。
天災就天災吧,反正誰也不能抱著石頭砸天。
但是,這讓我們記起了我們常說的一句話:將災難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怎麼降到最小?是事後積極營救,還是事先做好預防?
事後積極營救固然重要,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與敬畏,但筆者認為,事先做好預防比事後積極營救更重要,它不僅可以防禍於未然,最重要的是可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省卻了事後瞎忙乎。
既然暴雨預警由橙色一下子調高到了紅色,就應該考慮到大橋承受的衝擊力,並採取措施封橋。而不應該將責任推給暴雨。人命關天,難道我們將責任推給暴雨,就心安理得了?
如果暴雨開口說話:我是來檢驗某些人責任心的。又該如何做辯?
(文章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韓玉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