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越南相關部門近日指控中國船隻在西沙群島海域驅逐、扣押、破壞與奪取越南漁船,導致船舷受損,威脅漁民安全,越方除了表達抗議,並要求中國賠償。
中央社引述越南青年報今天(11日)報道,廣義省(Quang Ngai)一艘漁船7日在西沙群島海域捕撈時,遭到中國306號漁政船控制、使用“電棒威脅”和拖往附近海域。
報道說,越南漁船被扣押2天,直到9日上午才獲得釋放,但是必須拖帶另一艘已被中國漁政船拆除引擎的越南漁船,返回廣義省離山島(Ly Son)。
事發後,越南當地政府已經向上級單位報告,提出處理方式,要求中國停止“驅逐”、“威脅”在西沙海域“傳統漁場”捕魚作業的越南漁民,並且建議,海軍與海上警察加強巡邏與保護海島主權與漁民安全。
據報道,目前中方正在西沙海域加強巡邏、驅逐越南漁民捕魚,甚至“採取暴力行為”,影響漁民性命與財產安全,使得越南漁民擔憂害怕,不敢出海作業。
越南漁業協會官員表示,中方船隻上述行為嚴重違反越南海島主權與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他說,越南漁業協會除了反對中方“不人道行為”,還要求中方立即停止類似動作,不再驅逐越南漁民捕魚作業和破壞漁民財產等,同時必須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越南外交部3月和5月曾經抗議中國船隻在西沙群島驅趕越南漁船,開槍射擊與衝撞,導致損失。越方當時也要求中方賠償,但中方並未接受越方的說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