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2日電/中生阿偉好勇鬥狠,在其就讀的高中,曾讓老師和學生又恨又怕。在開學之際,因為一只籃球的歸屬問題,阿偉多次前往該校高三(3)班辱罵、毆打該班多名同學。高三(3)班的5名同學忍無可忍,合夥毆打阿偉致其死亡。
據《蘭州晨報》報道,命案發生後,正寧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涉案的5名男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就此檢察院提出抗訴。該案經慶陽市中院二次審理後,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認為被害人案發前曾多次到被告所在的班級攜帶凶器威脅、毆打他人,擾亂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在引發案件上有重大過錯,5被告進行的反擊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但從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看,防衛行為顯然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應認定為防衛過當,而且5被告認罪態度好,目前又有新的環境學習,認為判緩刑為宜。遂對5被告人從輕處罰,均改判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7月11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改判結果。
2009年9月份開學之初,正寧縣四中高三(3)班學生劉磊等人共同集資購買了一個籃球。10月10日下午課外活動後,阿偉同趙東來到高三(3)班,稱自己的籃球丟了,問劉磊拿著的籃球是誰的,劉磊回答是自己班上的,阿偉便在劉磊臉上扇了幾個耳光,對著其胸部打了幾拳,並將教室內的拖把折壞,用拖把杆在劉磊背部、肩部連打幾下後仍不罷休,後被其班主任拉走。當晚7時許,阿偉再次以找籃球為由來到高三(3)班教室,聲稱他同該班的每一名學生沒完,其間有意將夾在腰部的一把菜刀掉在地上兩次後離開。次日下午課外活動時,阿偉又來到該班教室,質問籃球到底是誰的,並將該班學生張龍臉上扇了兩耳光,對著其胸部打了幾下,並對教室內學生進行威脅後離開。
10月13日17時許,阿偉再次前往高三(3)班尋釁滋事,該班學生劉磊上前抱住阿偉的脖子,並喊道“打”,教室內的其他16名學生遂手持凳子一擁而上,對阿偉進行毆打。其間劉磊等5人手持木凳對阿偉進行擊打,直至阿偉頭部受傷大量出血後方才住手。阿偉被送往衛生院搶救無效於當晚7時許死亡。
正寧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磊等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但被害人阿偉以其籃球丟失為由,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班級鬧事,毆打、威脅學生,引發了傷害行為,對此有重大過錯。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阿偉喪葬費1.2萬元。宣判後,劉磊等5人提起上訴。檢察院以“量刑畸輕”為由提起抗訴。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