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
1.中國投資領域重大開放意義堪比入世
“我認為這一步在投資領域的重大開放,其意義堪比中國當年加入世貿組織。”對外經貿大學外國直接投資研究中心主任盧進勇說,“中美投資協定的談判如果得到推進並成功,具有類似入世時對貿易體制、對經濟體制改革的巨大推動作用。”
復旦大學龔柏華教授表示,過去我們往往是“一事一議”,“具體情況再看”,但現在“負面清單”是事先就議清楚,如金融領域的“金融監管例外”條款,規定外資的某些做法不享受國民待遇,但如果未在此條款中列出,言下之意就是同意給予外資和國內企業一樣的準入待遇及其他國民待遇,包括股權比例等。也就是說,之前的一些“情況談不清楚”的審批權將“交出去”。這將帶動我國行政管理體制和理念的巨大變革。
2.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或終結
值得關注的是,這將是中國首次在外資領域採用負面清單的做法。專家表示,這意味著一項具有更大意義的變革,即我國外資管理體制的重大改變,對外資或從當前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全面轉向“負面清單”模式。
盧進勇說,中美雙邊投資協定正式簽署後,就可能涉及到我國外資管理體制的重大突破改革。“當前,我國一直強調政府要簡政放權、減少審批,為企業鬆綁、重視市場的作用。而中美投資協定和上述目標方向是一緻的,它既是政府簡政放權的一個突破口,也樹立了一個標杆,意味著以後整個外資管理體制改革都會按照這個模式推進,逐漸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變為負面清單。”
3.中美投資協定將成範本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龔柏華表示,這種情況也有兩種處理的方法,一種是明確規定哪些是最惠國待遇不適用的,作出明確的例外;如果沒有明確的例外的話,那麼最惠國待遇就可以適用。
而對於其他未與我國簽署雙邊投資協定的WTO成員,龔柏華表示,因為WTO規則主要涉及的是貿易,而中美談判是投資協定,所以沒有直接的適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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