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認為,父母以身作則,遵守安全規則比訓斥或對孩子說教效果好。“比如在地鐵站等車時,應該同孩子一起站在站台警戒線外,父母自己要嚴格要求自己決不踩到警戒線,並告訴孩子其中的道理,而不能是在孩子淘氣非要接近黃線時,衝過去把孩子抱回來就了事,”他舉例道。
據記者觀察,在澳大利亞大街上,很少看到父母打罵孩子,也看不到爺爺奶奶追在孩子後面當跟班。總之,澳大利亞的父母在孩子安全教育方面,與其他教育一樣,基本上是在允許範圍內儘量不管,讓他們盡顯兒童的天性,但在原則問題上絕不會讓步。
當家長沒有時間看護孩子或孩子離開家長外出遊玩時,社會的配套措施依然可以幫助家長保護孩子的安全。特里說,當不能與孩子在一起時,作為家長,首先想到的是孩子必須要有一個監護人,這個監護人是能夠對孩子安全負責的人,往往是親戚和鄰居,或者是經過註冊的、代管未成年人機構中的專業人士。
然而,家長有時可能更傾向於把孩子交給專業人員。特里特別提到,“社區擁有專業的‘課後託管’服務。當孩子放學後,家長因故不能去接時,‘課後託管’則會派人去接,並將所有註冊了的孩子集中在一起活動,提供玩具、食品,並組織遊戲。”
由社區組建這類專業機構,在註冊此項業務時必須經過政府有關部門審查,包括檢查孩子活動空間、各種玩具和設施、食物是否合格等等。同時,保育人員都畢業於專業學校,富有經驗。
對於十幾歲的青少年,由於獨立性增強,單獨或者和同學外出的情況會有所增加。在沒有父母和成年人看管的情況下,法律、社會、社區,以及受過良好教育的民眾,都是保證未成年人安全的關鍵。
比如,澳大利亞的交通規則規定,所有公路途徑學校的路段,在大約一公里到三公里的地方都有校區特定的限速牌,在上學和放學時段,過往車輛的車速不得超過40公里。又如,警察如果看到比較年輕的孩子買煙酒,一定會上前要求其出示年齡證明,而商店一旦被確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