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李某某因涉強姦案被公訴,其代理律師可謂一波三折——先是兩任律師辭掉委託關係,後是新的代理律師聲稱將做無罪辯護。
據法制晚報報道,有知情人向記者披露了律師請辭委託代理關係的原因,並透露因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提訊時須有監護人在場,李某某每次會見後都問“你們什麼時候再來”,此舉促使母親下決心“救”兒子。
一、兩任律師為何辭去代理? 委託人的要求很難辦到
據瞭解,李某某的第一任律師正是因為“案情複雜,無法滿足委託人的想法”,而請辭代理職務。
知情人透露,在案發之初,李某某的母親已完全“慌了神兒”,通過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袁誠惠律師進行代理。
知情人稱,由於“委託人的一些想法讓律師感到通過法律程序很難辦到,因此第一任律師在3月初便主動辭去了代理職務”。
今天上午,記者電話聯繫到袁誠惠律師。袁律師表示“因為有些不方便說的原因,雙方解除了委託關係”。
李某某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師薛振源於5月30日請辭。他請辭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說的原因”。
李某某的母親並非專業法律人士,對一些法律程序知之甚少,在一些方面與律師發生了衝突。“律師既要最大程度幫助委託人,又要完成正當的法律程序。”知情人稱,兩任律師在此方面無法與委託人達成一致,遂解除了委託關係。
二、為何下決心幫助兒子? 每次會見被問何時再來
由於李某某屬於未成年人,在警方提訊時需要監護人在場監督。也就是說,在警方進行提訊及律師會見時,李某某的母親均可以在場。
知情人透露,李某某每次與母親結束“見面”時,都會問“你們什麼時候再來”。這讓李某某的母親下定決心,一定要為兒子盡最大努力。
三、為何要律師做無罪辯護?認為案件與報道不符
據瞭解,在李某某剛剛被逮捕時,李家人便對此案產生了疑問,涉案女子是否屬於酒吧的陪酒員?
據知情人透露,李家人從李某某本人口中瞭解到,案發當晚在酒吧喝酒時,李某某身邊並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還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場。
從酒吧離開時,女孩並沒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揚鑣。在到達酒店後,受害女孩沒有明顯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狀態並不明顯。
儘管這些細節與多家媒體的報道內容矛盾,但李家人還是認為,這麼多人員能在場證明,況且酒店等地也有監控錄像。因此,李某某的母親等人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
曾在涉案的Global Club酒吧工作的劉先生表示,酒吧等“夜店”場所經常有女性陪酒員“助場”,她們年輕貌美,打扮得花枝招展,以天計算從酒吧抽取200元的固定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