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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諮詢前 譚志源:正與不同團體見面
http://www.CRNTT.com   2013-07-16 00:17:37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重申,即使政改未展開諮詢,但當局亦有與不同團體及人士會面,相信多交流、溝通有助凝聚共識。(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香港7月16日電(記者 畢捷宜)香港政界關注港府何時展開2017年普選特首的政改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15日表示,政府雖未展開諮詢,但近期一段時間正分批約見不同團體及人士,聽取他們的意見,相信多交流有助凝聚共識,對抗反而沒有好處。他又提到,基本法列明的“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他指07年人大常委相關決定是說“可參照”現行的選舉委員會組成,而不是必須參照,但他相信在按循序漸進、在兼顧各階層利益的原則下,參照現行的選委會有其好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上周連同副局長劉江華及政治助理陳岳鵬與真普聯會面。譚15日重申,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未展開正式諮詢,但當局正陸續分批約見不同的團體及人士,聽取具體建議及意見。他提到,暫時先約見已有具體方案的團體,包括學民思潮、基本法研究中心等,而“和平佔中”則未有方案,但他提到2月時劉江華曾與“佔中”發起人見面。而在未來立法會休會期間會繼續做交流,譚相信對話有助凝聚共識,而對抗則對凝聚共識沒有好處。

  他說,有傳媒問及現時社會上提出的具體建議方案,是否合符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重申方案需遵守4個原則,包括要循序漸進、適合實際情況、兼顧各階層利益及有利資本主義發展,以及基本法第45條提到的3個階段包括提名、普選及任命。

  被問到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各階層利益,他說,提名權在於提名委員會,而人大的決定提到提委會組成“可參照”現行的選舉委員會組成,他澄清不是必須參照的先決條件,只是基本法附件1亦有提到現時選委會有4個界別具廣泛代表性,與第45條的用詞一樣,故得出“可參照”的結論,而他相信在上述原則下,將來的提委會參照現行的選委會有其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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