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點調查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儘管大多數女性會參與買房,但其中只有30%會在房產證上加入自己的名字。清華大學社會學家洪理達擔心,“許多中國女性都被擋在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住房財富的積累過程之外”。
越來越多的女性正試圖在這筆財富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2006年以後結婚的女性中,37%的人成功辦到了這一點。她們的這種努力在2011年有了新的緊迫性,中國最高法院在這一年對離婚條款進行了解釋。解釋指出,離婚後,夫妻雙方將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房產,並對對方在償還房貸過程中作出的貢獻進行補償。
但文章指出,房產共同登記有可能面臨官僚主義以及社會習俗的阻礙。洪理達採訪過一名女性,她承擔了買房首付款的大部分數額,並堅持在房產證上留下夫妻雙方的名字。但她男朋友的母親卻央求她不要這麼做,因為她的收入比她男友高很多,更有可能出現她將男友拋棄,而不是反過來的情況。共同擁有房產將是對她男友尊嚴的進一步打擊。
原則上,婚姻法規定,即使房子並不在她名下,離婚後的女性有權要求男方對償還房貸的部分進行賠償。然而,許多女性並不對購房支出進行記錄。而且,洪理達指出,即使她們並未支付房貸,她們也很可能支付了家庭的許多其他開銷。在許多情況下,男方之所以能夠承擔房貸壓力,僅僅是因為女性承擔了家具、裝修等其他開銷。
洪理達說:“擁有房產能夠彰顯男性魅力。”在中國,大男子主義是另一個尚未破裂的泡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