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從株洲縣縣長到醴陵市委書記,蔣永清在許多會議上都會大談特談“依法行政”,自己在工作中卻將法律拋之腦後。
“台上,他要求下屬單位要依法行政;台下,他卻視法律如兒戲。”蔣永清多名同事稱,蔣永清雖然頭頂“法學博士”學位,但其“我行我素、獨斷專行”的執政風格一直飽受詬病。
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蔣永清早在擔任株洲縣縣長期間,就曾因不按法律程序指揮徵地拆遷,而被村民們告到了省市有關部門。
2007年11月,株洲縣人民政府和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簽約,華新水泥投資13億元,在株洲縣堂市鄉黃竹村和湖塘村建一個大型水泥生產工廠,其中項目一期總用地面積1961畝。而此項目協調指揮部的負責人就是時任縣長的蔣永清。
村民們向記者反映,當年,株洲縣政府對兩村農民房屋進行徵地拆遷,同時還“租用”部分農田和林地用作項目用地。由於徵地拆遷之前沒有依法進行徵地公告,也沒進行徵地補償,從而引起了村民的廣泛質疑和不滿,政府在徵地拆遷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糾紛不斷。
2008年5月,在項目徵地遷墳開工儀式上,因為有村民阻工,蔣永清當即指揮抓捕了幾名村民,並對這些村民進行行政拘留。2008年7月11日,蔣永清又調集警力對湖塘村劉姓村民進行強拆,遭到劉的抵制,有人用兩副手銬將劉銬在電杆下暴曬數小時,此事在當地引起震動。幾天後,蔣永清再次調集人員將劉家房子強制拆除,只丟下一頂帳篷讓其自行安置。
事後,蔣永清還很得意地對前來討要公道的劉家人說:“我們就是要抓人,抓了人事情就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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