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被專家稱為“世界罕見”。7月16日,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法院、大化縣法院對2012年初發生在廣西河池市境內的龍江河鎘污染事件11名責任人做出一審判決,這起公眾高度關注事件背後的諸多隱秘被揭開,環保局副局長在污染事件發生後仍在受賄。
污染事件後 環保局副局長仍在受賄
據《京華時報》報道,曾覺發是這起事件中因瀆職被判刑的3名官員中年紀最輕、級別最高的官員,他擁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副處級職位,因犯環境監管失職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生於1979年的曾覺發,2009年在河池市面向全廣西企業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中脫穎而出,不到30歲就成了一名副處級領導幹部。
而就是這名在人們看來前途無量的年輕幹部,在龍江鎘污染事件發生後仍在受賄。
法院認定,2012年春節前的一天傍晚,即這次鎘污染事件發生後,河池市生富冶煉有限責任公司停產,為了盡快得到河池市環保局批准給予恢復生產,這家公司副總經理韋某持3000元現金到河池市文化廣場附近給曾覺發。
行賄企業是污染源之一
對於曾覺發來說,這樣的受賄不是第一次。檢察機關指控,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覃乃義以“感謝在環保問題上的理解和關照”為由,分兩次送給曾覺發現金5000元和一萬元。河池市江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城江寶來冶煉廠等企業負責人也多次
向曾覺發送現金“感謝幫助解決環保問題”。
事實上,對曾覺發行賄的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就是龍江鎘污染的污染源之一。這家企業露天堆放多年來生產留下的浸出渣,無任何防護措施。河池市就此多次要求整改,卻直到發生污染事故仍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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