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香港特區政府19日表示,《2013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修訂)條例》已於當日生效,修訂條例的主要目的是為若干款常見的伊斯蘭債券,提供與傳統債券相若的稅務架構,以促進香港伊斯蘭債券市場的發展。
據新華社報道,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修訂條例是政府和市場共同努力的結果,令先前不利香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的障礙得以清除,有助香港建立有利發展伊斯蘭金融的平台,以促進香港金融市場的產品和服務多元化發展,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修訂條例的稅項措施將適用於當天或以後發行的合資格伊斯蘭債券,以及簽立的有關文書。稅務局短期內發出有關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和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就實施修訂條例提供指導。
在國際金融系統中,伊斯蘭金融是增長最快的其中一環。據資料顯示,全球的伊斯蘭金融資產總值已由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的1500億美元,增加至2012年底的16000億美元。伊斯蘭債券是伊斯蘭金融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全球已發行並且尚未贖回的伊斯蘭債券總額估計在去年年底已超逾2200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