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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再就太太家族擁有新界地皮解畫
http://www.CRNTT.com   2013-07-24 00:35:51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再就報道解畫,指買入土地時是農地用途,後來才改劃工業用,而土地由太太的親戚處理,自己甚少到該處。(政府新聞處圖片)
  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記者 畢捷宜)香港政府正在推動新界東北發展之時,主理計劃的官員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日前被報章指,他與家人涉嫌囤地2萬呎及漏報利益,另再有報章指農地只可作工業用途,並不能用作休憩或農業,及曾租給村民。陳正在天津出訪,亦再次回應事件,指購入農地後才改劃為工業用途;他承認曾將土地一小部分應居民要求,以公司名義出租,而時段亦比較短;他又說,子女年幼時曾到農地種植,但已經是19年前的事,子女現已長大成人,故已很少到該處,否認解釋前後矛盾。

  接連有報章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家庭成員在新界東北擁有土地,涉及收地賠償逾1200萬元,及指他的解釋疑點重重,包括他說購入土地為假日休閒之用,但再有報道指該土段在94年已劃作工業用,並不能用作農務或休憩;亦有村民展示一張陳茂波在96年簽署的收據,以60元租用逾千呎農地耕種,又有村民指多年未見到有人到該處度假。

  身在天津的陳茂波23日再次解畫,他指在94年購入上水古洞農地之後,土地才改劃為工業用途,又說土地由太太的親戚處理,他甚少到該處;而出租農地是按當地居民要求,透過公司名義以相宜價格出租一小部分讓對方耕種,他已忘記曾否自稱地主;又說子女年幼時曾到農地種植,但至今已19年,子女已長大成人,故已很少到那裡。
  
  他強調太太許步明去年10月出售土地業權,是真正交易,並非如報道所指的信託形式。他重申,有遵循問責官員及行會申報守則申報,否認解釋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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