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5日電/據高速交警統計,自今年1月1日“史上最嚴交規”公安部123號令實施以來,截至7月18日19時,浙江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共查處一次記12分違法行為16678起,目前已接受處理5812起。
據《錢江晚報》報道,俗話說,十次事故九次快,統計數據從一個方面印證了這句話:1.6萬多起一次記12分的違章行為中,64.6%(10775起)是小車超速超過50%。浙江省高速限速在80~120公里,超速超過50%,意味著有不少駕駛員飆車超過180公里/小時!加上中型客貨車數據,因超速被一次記滿12分的,佔總體違章的80%以上!
另外,交警還提醒,有約2/3的駕駛員,駕照記滿分被扣後遲遲不去接受處理,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超速——
司機開奔馳飆到168碼
老板怒奪方向盤
陳某是溫州一家企業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車型為A2。今年3月22日,陳某駕駛溫州牌照的奔馳轎車從杭州途徑諸永高速返回溫州途中,由於超速50%以上,在神仙居服務區被台州高速交警當場查獲。陳某在限速100公里的路段開到了168公里/小時!
陳某的老板當時也坐在奔馳車後排,正在打瞌睡。被交警查獲後,老板醒來看到交警在處罰自己的車子感覺很沒面子,另外也被超速數據嚇了一跳,當場怒斥了陳某,並從陳某手中奪過方向盤,自己開回了溫州。按規定,陳某被罰款1100元,駕照記12分,從A2降級為B1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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