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薄案能不能得到依法公正審判,經不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直接關係中央威信,直接關係民心向背。
據京華時報報道,25日,以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薄熙來被提起公訴。在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對所涉嫌三罪分別使用了三個重量級的句子:“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巨大”“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薄熙來何許人也?曾經位列中央政治局委員,居於黨的權力金字塔頂層,乃黨的領導人。自古就有“刑不上士大夫”之怪圈,民間亦有官官相護、避重就輕之憂。依法公訴薄熙來,不僅表明打破了這一怪圈,也打消了民眾憂慮。
去年9月,除上述三罪之外,薄熙來還因“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等,而受中央正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之“雙開處分”。這是依黨規黨紀首先作出的決定,彰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理念。
有黨紀之嚴,還有國法之束。從將薄熙來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到此次對薄熙來提起公訴,即表明不護短,沒有避重就輕。對腐敗分子,不論涉及什麼人,不論涉及哪一級,都一反到底。更表明,黨堅持依法治國理念,觸犯了國法,誰也庇護不了,只有法律才能說了算。
法治的神聖與威嚴,就在於它不論你是誰,你沒碰它,你就受它保護。你碰了它,你就被它審判。法治的高度就是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正是這一原則,使人們能夠賴以判斷一個社會是文明還是落後,也使人們賴以捍衛法律尊嚴、追求法治文明,對那些膽敢凌駕於法律之上者,不惜前赴後繼以拉之下馬。
薄案牽動各方神經,調動各方視線。於中央言,乃是檢驗依法治國理念與反腐決心的尺子。於社會各方言,乃是判斷中國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尺度。於公眾言,乃是對黨的信心與信任的“離合器”。是以,薄案能不能得到依法公正審判,經不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直接關係中央威信,直接關係民心向背。
薄案同時體現了反腐與法治的力量,從前次被“雙開”到現今被公訴,不僅表明了堅持黨紀國法的程序,也更表明只有二者的結合,才有1+1>2的效果。反腐沒有法治為後盾,其勢必也猖獗。法治若無反腐決心,被繩之以法者就可能多是“蒼蠅”而少“老虎”。
由是,在實踐中,應當更多發揮反腐與法治的威力,使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如此,才能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