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記者從福建省交通部門獲悉,近日福建省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海西港口群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提出,進一步推動閩台港航業合作,鼓勵台商在閩從事倉儲物流服務。
新華社報道,通知表明,閩台港航業合作空間巨大,是今後兩岸交流的重要領域。福建省政府提出,進一步推動兩岸滾裝運輸,爭取率先實現平潭-台北、台中,廈門-金門汽車互通行駛;支持圍頭灣港區發展全方位對台直航運輸。
按照相關政策,福建省將鼓勵支持骨幹港口企業與台灣港航物流企業相互參股;鼓勵台商在福建省港口物流園區從事倉儲、堆存和物流配送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港區因地制宜建設對台物流園區。
通知還提出,將以福建省交通集團、廈門港務控股為主,牽頭組建兩大港口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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