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金毛犬在托運中死亡,趙女士為此將南航告上法庭,索賠的同時要求對方致歉,並提供證據證明愛犬的死亡原因。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南航返還趙女士逾重行李費836元,賠償趙女士經濟損失22200元。為彰顯司法對於生命的充分尊重和人文關懷,以及對不當裝卸行為的懲戒,法院酌情判決南航賠償趙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同時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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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死亡索賠10萬
據《北京晨報》報道,去年8月,趙女士帶著金毛犬去青海旅遊。同年8月5日22時,她乘坐南航公司航班由西寧飛回北京,隨機托運金毛犬。次日凌晨到達後,趙女士被告知金毛犬失蹤。7日中午,趙女士接到通知稱,金毛犬被找到,但已死亡。趙女士委托醫院對金毛犬進行體表屍檢,結論為:“未見明顯外傷跡象,推論死亡時該犬處於呼吸困難狀態,疑似因驚嚇恐懼等強刺激因素造成原發或繼發充血性心衰。高度懷疑充血性心衰為死亡原因”。
趙女士認為,南航公司因管理不善致航空箱破損,金毛犬鑽出航空箱後失蹤,失蹤後南航未積極控制損失,直接導致犬只死亡。趙女士要求賠償犬只死亡造成的直接費用10萬元,賠付誤工費等1萬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同時還要求對方致歉並出具可信的證據,說明犬只死亡真相。
庭審中,南航稱托運箱由趙女士包裝,第三方負責卸載和運輸。事發後,他們找到金毛犬,並用網槍小心捕捉,但金毛犬突然抽搐,吐血死亡。南航只同意按托運重量每公斤100元,同意退還已收逾重行李費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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