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日電/7月29日,從南陽市檢察院獲悉,河南方城縣農業局違規推廣新麥26種子,導致該縣小麥減產2億斤案件最近有新進展,該縣農業局副局長劉會合涉嫌濫用職權,于7月27日被刑拘。
據大河網報道,7月18日,人民日報以《河南方城違規推廣種子釀惡果》為題,對方城縣農業局違規推廣小麥種子導致小麥大面積減產事件進行了報道。報道稱,方城縣清河鄉、獨樹鎮等14個鄉鎮的農民因種植了該縣農業局推廣的新麥26而導致大幅度減產,據該縣統計,全縣2013年小麥產量由去年的9.36億斤銳減到7億多斤,減產約2億斤。
報道發出之後,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在賢要求市縣兩級檢察院聯合調查,了解掌握事件中是否存在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行為。經查,方城縣農業局副局長劉會合在2012年以該縣農業局名義將新麥26作為示范種植品種予以推廣。隨後,劉會合又主持召開各鄉鎮農業中心主任會議,再次要求連片種植新麥26,且強調每袋種子補貼10元,其他不予補貼。2012年9月26日,劉會合親自擬稿以方城政府辦的名義下發文件,將新麥26作為主導品種、主推品種在全縣平原鄉鎮推廣。
而農業部專家稱,根據品種特性,新麥26不適宜在信陽、南陽種植。2012年5月,南陽市農業局曾下發通知,明確了適宜在南陽種植的15個品種,其中沒有新麥26。
聯合調查組發現,劉會合之妻薛玲是方城縣兆豐糧食合作社的負責人,該合作社于2012年8月購進新麥26種子2.5萬公斤,在劉會合的幫助下向群眾推廣銷售,獲利9000元。據劉會合稱,此前他已小面積對該品種試種三年,均獲得豐收,所以就進行了推廣。
方城縣檢察院認為,劉會合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明知“新麥26”小麥品種不適宜在方城縣種植,擅自為其妻子薛玲經營的該品種在方城縣推廣,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新麥26在方城縣大面積受災減產,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目前劉會合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