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25歲的梁某不滿丈夫和婆家“對她不好”,將8歲的繼子小明(化名)騙出後扼殺于賓館內,並拋屍河中。7月31日,上栗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了梁某。
“孫子不見了”
據大江網報道,7月16日,上栗縣的張某和母親一起,到處尋找8歲的兒子小明。據小明奶奶回憶,7月14日10時許,她正在酒店做事,小明來找她。“奶奶,我回家睡覺去了!”沒坐一會兒,小明就走了。中午小明奶奶回家發現孫子不見了,連忙通知親戚朋友找人。
據了解,梁某離婚後,在2011年嫁給同樣離異、帶著兒子小明的張某。婚後,二人經常吵架,梁某認為張某喝酒賭博,婆家也不待見她,遂起了報復之心。
繼母設計殺人
7月14日,梁某得知張某要去宜春辦事,遂預謀殺害小明,便騙小明說要帶他到萍鄉玩。當天9時許,梁某先把小明送到了奶奶那裡,然後小明按照梁某所教對奶奶撒謊說要回家睡覺,又出來找梁某。梁某抱著出生6個月的女兒,接上小明一起乘車來到萍鄉火車站附近一家賓館。
13時許,梁某趁小明在房間內玩電腦遊戲時掐住小明的脖子,直至其沒有呼吸。在確認小明已經死亡後,梁某將屍體放到旅行包內。回到上栗後,梁某將裝有屍體的旅行包放到房間樓梯旁的煤球堆裡。
拋屍河中
7月15日,張某回家後發現家裡有臭味,以為是死了老鼠,要梁某處理一下,自己則忙著外出尋找兒子。梁某害怕事情暴露,便開始計劃拋屍。晚飯後,梁某找來一輛車,將旅行包運到上栗縣雙溪橋,將包滑向栗水河裡。
民警找梁某調查時,發現梁某的話有諸多漏洞,遂確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訊問中,梁某最終交代了殺害小明的經過。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