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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南海行為準則是姿態也是實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9 13:57:11  


  中評社香港8月9日電/近期以來,針對“南海行為準則”的問題備受關注,有關各方對如何推進“準則”進程也有不少議論。這其中既有一些建設性的積極內容,也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特別是某些國家借“準則”大做文章,刻意誤導南海問題國際輿論。

  《環球時報》發表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文章指出,如果不對這些錯誤觀點及時加以糾正,而放任其發酵,有可能會對“準則”的磋商和正常推進過程帶來無端干擾。

  一是誤導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名存實亡,力推早日簽署“準則”而取代《宣言》。實際上,《宣言》和“準則”既不是割裂的,也非對立的,而是一個彼此聯繫、完善發展的整體。《宣言》自2002年簽署以來,在南海“穩局勢、促合作”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當務之急是在新形勢下以《宣言》為框架深化南海務實合作。那些所謂的撇開“無用的宣言”另搞“有用的準則”之類的說辭,顯然不是務實嚴肅的經驗之談,不僅可能使“準則”磋商“無章可循”,而且將令其蒙上為了談“準則”而談的政治功利化色彩。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如若有關各方放著現成的《宣言》不去好好遵守和落實,又何談舍此求彼而簽署“準則”呢?

  二是鼓噪“南海行為準則”開放簽署,以照顧南海區域外大國的所謂利益關切。無須否認,美日等域外大國在南海地區擁有利益存在,但這不應也無法成為介入“準則”的借口。“準則”是中國和東盟國家之間的事,關乎彼此間共同利益,外部勢力插手只會對“準則”進程帶來重大干擾。美國一旦介入,必將把本來以協商為基調的“準則”磋商進程塑造成中國與東盟間的對抗與較量。而菲律賓等爭端國鼓噪並拉攏美國等域外大國插手,無非是引入外部勢力撐腰壯膽,推動南海問題國際化、複雜化。這種夾帶“私貨”的做法暴露了它們以“準則”磋商為幌子、謀取一己之私的不良居心。

  三是曲解“南海行為準則”為爭議解決機制,名曰解決南海爭議,實為維持爭議“懸而不決”埋下伏筆。南海爭議涉及多方利益,十分複雜敏感,妥善解決爭議遠非一時之功。而某些國家主觀臆斷“準則”簽署之時即是爭議解決之日,顯然是別有用心的鼓噪,言下之意倒不如說是“爭議不解決機制”,這樣,便可借爭議問題長期實施“均勢”策略並謀取長遠利益。因為單靠區區一紙“準則”來解決涉及南海“五國六方”的複雜爭議是不可能的。而通過簽署“準則”來管控南海衝突,確保南海局勢穩定可控,才是愛好和平的有識之士賦予它的應有之義。

  文章稱,制定“準則”是一個複雜的協調過程,不可能人為設定時間表,也不能因外部勢力的政治裹挾而淪為“應時之作”。只有首先釐清誤區,才能凝聚廣泛共識,協商確定“準則”制定的總體框架和路線圖,進而探討“準則”概念文本、議程安排等更為深入的內容。一個總的原則是,應堅持在全面有效落實《宣言》的過程中推進“準則”。據悉,落實《宣言》第六次高官會和第九次聯合工作組會議將於今年9月舉行,有關各方應以此為契機,攜手努力,為“準則”磋商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政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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