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說,母親住院期間,多次跟他和兄弟說,不要白花冤枉錢了,她年紀大了,做不了手術,就讓她死了算了,“每天吵著要出院,舍不得我們花錢。”母親出院後,病情加重,疼痛難忍,請求父親快點將她“弄死算了”。
“清明節剛過,她聽到“水葬”幹凈,一心就想投江自殺,但她臥床在。”汪明說。
汪明說,母親是個要強的人,臀部開始潰爛,“我們想去幫她洗下身,母親死活不肯,而父親又行動不便,母親常嘆“是有個女兒就好了”。
“希望法院網開一面,父親不是故意殺人,我們已愧對媽媽,再不能讓父親臨老進監獄,要盡孝。”汪明兄弟3人這樣說。
爭議:協助自殺,還是故意殺人?
舉案說法
法庭上,汪衛國和家人對檢方指控故意殺人罪,十分不解。
“看到她那麼痛,那麼苦,我都恨不得替她去死,怎麼會殺她?”汪衛國這樣反問公訴人。他認為,妻子想死不成,他是幫助妻子自殺,解除病痛,“她在陰間就不痛了,她是支持我的”。
當法官闡明故意殺人罪構成的要件時,這位不懂法的老人以死相逼:“你們要判我故意殺人我還不如死了!這把年紀了,怎麼有臉見人?”休庭期間,法官召集了汪衛國所在的街道居委會群幹、街坊鄰居和辦案民警等,召開聽證會,商討這個案子案情,如何說服老人接受犯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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