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鐘爾璞審判了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受賄案,黃瑤被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是最高法院交辦四川審理的首起正部級官員犯罪案件,而四川也被確定為全國大要案件指定管轄法院。
2012年3月12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刊登的一則表彰新聞中披露,鐘爾璞在審理四川省法院受理的首例省部級領導幹部犯罪案件中,受到上級機關的充分肯定,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二等功。
2012年,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鐘爾璞又作為主審法官、審判長,審理了王立軍案。王立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3年8月14日,在回覆記者的問詢時,鐘爾璞表示,這次被免職,是因為年齡到點,將正式“退休”。
不過,在程序上,按照中國《法官法》規定,對於鐘爾璞的免職,還需要經由成都市中院院長,提請成都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