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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條約視角論釣魚島主權歸屬中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15 09:26:23  


  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當今中日釣魚島爭議,從根本上說,完全是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擴張造成的,今天的中日“島爭”,不僅關係到日本是否能夠正確認識和對待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歷史,而且涉及到如何對待《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所確認的二戰後處理日本領土、戰後國際秩序問題,還關係到日本政府是否尊重國際誠信、承認和履行在《中日聯合聲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中承諾的這些重大的、根本性原則問題。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湯重南文章,對此進行分析解讀。

  一、日本竊取中國台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理應歸還中國

  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採取了對外侵略擴張的“大陸政策”。1868年,明治天皇在《宣揚國威宸翰》(禦筆信)中宣稱的“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於四方”,成為近代日本的國策、目標。此後,日本軍國主義炮製了對外擴張的藍圖,提出了所謂“大陸政策”這一指導性總方針。其第一步,就是向南發展:侵占中國的台灣。日本“維新三傑”之一、掌握軍事政治大權的西鄉隆盛當時提到中國台灣時,即公開主張“奪取此地,歸為我有,以便永鎮皇國之南門”。而要侵占台灣,其步驟則是首先吞並琉球。日本在1872年,強行將與中國明、清兩朝維持了500年宗藩關係的琉球王國改為琉球藩,更於1879年吞並了琉球王國,改稱為沖繩縣,並派日本人組成縣政府及充任知事等官員。

  日本吞並琉球後,便開始密謀侵占中國台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島。

  日本先在1895年1月竊取從不在琉球群島內,而由台灣宜蘭縣管轄的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並劃歸沖繩縣屬;後又在1895年4月的《馬關條約》中迫使清政府將台灣連同其附屬島嶼釣魚島在內“割讓”給了日本,實為追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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