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8月19日上午,河南林州民警摔傷女嬰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8月19日人民網)。
《南方都市報》刊登黃春景文章稱,這兩天,“警察摔嬰”成了微博的熱門話題。須知,林州警察摔嬰案比北京摔嬰案更讓人值得反思。其一,北京摔嬰的是一個曾判無期的罪犯,而林州摔嬰案凶手則是一個從警30年知法懂法的民警;其二,北京摔嬰案很快就被曝曬,而林州摔嬰案則被一捂再捂;其三,北京摔嬰案嫌犯早已被批捕,而林州摔嬰案的始作俑者如今才遲遲落網。不難看出,這起“警察摔嬰案”僅僅對當事人和責任人停職是遠遠不夠的。
無論是案件的受害者,還是社會公眾,大家都想知道的是:“警察摔嬰案”為何被捂了一個月?當地的監管部門對此是不聞不問還是選擇性失明?一個從警30年知法懂法的民警,為何忍心對嬰兒下手?這中間有著太多的問號亟待一一拉直。
一言概之,警察摔嬰案,僅靠停職處理是遠遠不夠的,此舉對暴力戾氣者無法產生實質效果。現在,公眾對一些領域的監管失範、暴力戾氣現象,已經表現出前所未有的憂患意識,特別是對“警察摔嬰案”,更是滿帶著“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情緒。因此,直面問題必須抓住這些問題的本質,方可推動問題的解決。縱觀“警察摔嬰案”,只有加大事前事後的監管和教育力度,才能讓知法者執法者不敢越雷池半步。“警察摔嬰案”就目前來看,反思要比停職來得更實在、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