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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薄案審判長宣讀被告人及辯護人權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2 09:18:46  


  中評社快訊/濟南中級法院透露,審判長告知:依照法律規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享有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申請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的權利;被告人有獲得辯護、包括自行辯護的權利,在法庭辯論終結後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確認已清楚上述內容,并表示不申請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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