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馴服的人
謝霆鋒的童年非常奔波,一直在路上。獨立、堅忍,基本上就是那時鍛煉起來的。
有一段時間,謝霆鋒在加拿大念書。謝賢回港發展,和朋友一起開了家啤酒城。開業當天,恰好謝霆鋒也在,狄波拉慫恿兒子上台表演。他很大方地唱了一首歌。雖然只有十二三歲,音樂天賦已經顯露。
再回到香港,父母已經離婚。他開始了日本的求學生涯,名門生活看似富足,實則甘苦自知,他的日子不僅是苦,而且是窮。“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樂上的進步,而是鍛煉到意志力。尤其是當一個人完全孤立無援時,那一刻才會明白自己應該怎樣做。”
造化弄人,謝霆鋒最終還是陰差陽錯步了老爸後塵。16歲,因為家庭經濟原因,他放下了兒時對妹妹說過的話,與英皇簽下10年合約。當時衝著謝賢和狄波拉,想簽他的人很多,謝霆鋒年紀小卻已很有主意,他覺得楊受成和謝賢最熟,且最有誠意,還賞識自己。
他笑著搖搖頭“哼”了一聲,好像在回看那個少年,“當時一心想要賺錢,小朋友永遠想盡快成人。可長大之後又期盼小孩的天真,可以沒有責任感。先做音樂,是因為音樂更個人,演戲是演別人的角色,我是演導演腦袋裡的一個人物,並不是我謝霆鋒,我不能講謝霆鋒的心聲,但是我的音樂表達的是我經歷過什麼、我想說什麼、我愛什麼。”
簽約英皇,某種程度上來說,讓這個少年很受傷。他不得不為了家庭過早地進入成人世界,遵守遊戲規則,一旦違規,便又加罰5年。英皇於他,愛恨交織,楊受成欣賞他的才華,但又馴服不了他,因他屢屢違規。年輕和天賦是他唯一的資本。他那麼不喜歡這個圈子,但又不得不感受到金錢在那個階段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衝擊。為什麼?“因為錢來得太容易。”他的成長,幾乎是伴著噓聲、掌聲和自己的擰巴,匍匐前行。他需要經紀公司,同時又渴望跟公司對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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