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的王欣超建議,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公眾意見和建議聽取機制,定期會同各部門和專家梳理公眾反饋信息,對納入法規體係的建議予以獎勵。同時鼓勵和支持公益組織和公眾倡導的節能減排行動。
而來自北大的博士生高大應則認為,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首先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而後才是監督權。建議加強信息公開公示,“所有可能產生污染源的點都要有公開,並且重點領域還應該將污染排放的標準公開,讓市民更直觀地看明白。”
專家建議:
環境稅費須高於治理成本
環境保護部原總工程師、環境科學會副理事長楊朝飛表示,條例應解決好違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他分析說,環境稅費一定要高於治理的成本,這應該作為原則之一寫入條例,“也就是說排污收費也好,汽車尾氣收費也好,標準定在哪兒,一定要讓這個標準高於治理成本。”記者了解到,現在的排污收費很低,因此出現企業寧願購買排污權也不治理污染的問題。
楊朝飛介紹說,國家有關部門正在考慮把排污費改成環境稅,收支完全脫鉤,財政解決環保部門的工作經費,環境稅作為地方稅由地方政府統一安排。
對違法行為應採取雙罰制
楊朝飛認為,對任何一個違法行為都應該採取雙罰制,也就是一方面罰違法的單位,另一方面罰個人。他介紹說,國家的水污染防治法是第一個突破,“對單位罰完後,再對個人處不超過年收入50%的罰款。“此外,在不久前發布的兩高司法解釋中也提出對個人和對單位的雙重處罰。”此外,他建議處罰金額要考慮到通貨膨脹等因素,這樣隨著物價的上漲,處罰額度才不會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