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十條”的指導意見,上海已經出台42條工作舉措,明確上海要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爭取先行先試,使國家金融改革、創新的有關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據新華網報道,包括目前市場較為期待的“民營銀行”,上海也在積極推動當中。
主要舉措包括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改善融資結構,如積極跟進放寬創業板財務准入標準的政策動態,鼓勵符合條件的上海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整合政策和金融資源、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如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政策和小微企業信貸獎勵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同時要支持民生工程建設,如梳理重點在建工程項目,組織金融機構開展對接。
爭取開展改革創新試點,如積極配合開展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的政策研究,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需要政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同作用。”上海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要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提出具有上海特點的方案和操作辦法,爭取在上海先行先試。
中國國務院7月初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簡稱金十條),稱將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總量。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增強資金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以引導經濟結構調整,嚴密防範金融風險。
7月初國務院常務會議並已原則通過了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等四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建設自貿實驗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