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3日電/大陸旅遊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記者在山西採訪獲悉,由於取消了“零負團費”、自費項目、購物點等,旅行社將會按旅遊成本價來核算,常規標準的港澳遊價格將超過5000元,台灣遊約7000-8000元。面對價格上漲,“個人遊”或將更受熱捧。
“由於長期惡性競爭,市場上很多旅遊產品都是低於成本價在賣。”山西商務國旅門市部經理羅麗娜舉例說,香港4天品質遊每人5980元,沒有購物,住五星級酒店,除了迪士尼樂園、海洋公園外,還有一天自由時間。而市場上還有賣598元的,大部分時間在購物,各種服務都得不到保障。
新華社報道,山西省旅遊局行業管理處處長陳少卿認為,“零負團費”、強迫購物、強迫參加自費項目等,是困擾大陸旅遊行業的頑癥,干擾了正常的旅遊市場秩序。而旅遊法的出台,將促進旅遊價格回歸正常。
然而,面對“高報價”,遊客還需要適應過程。“赴台遊的人數短時間內將會受到影響。”羅麗娜說,現在一個人赴台遊的價格是6800元,10月1日後肯定會有上漲,部分遊客會有所觀望。
對於提價對旅遊行業的影響,陳少卿認為,隨著經濟發展,遊客或將越來越傾向於“個人遊”、深度遊。
針對未來旅遊市場發展,專業人士表示,旅行社可能會推出一些個性化產品進行市場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