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梅質疑中國法醫學會的磕碰傷鑒定
馬躍身上到底是不是磕碰傷?
2010年,馬躍的媽媽孟朝紅得知兒子電擊身亡後匆匆回京,看到了遍體鱗傷的兒子,出於記者的職業習慣,她全方位拍下了兒子渾身上下大大小小的傷處。
一年多時間,案子毫無進展。於是衝著王雪梅“中國首席女法醫”的頭銜,孟朝紅慕名而去。王雪梅只挑出了兩張照片:“我建議你們,從此以後就用這兩張照片。”而針對這兩張照片,中國法醫協會後來進行了答覆,而王雪梅說:“這個答覆絕對是錯誤的。”
這兩張照片,一張是關於馬躍右下頜的傷口,另一張是馬躍大腿根部的傷口。
關於右下頜的傷口,中國法醫協會給出的結論是,磕碰傷。而王雪梅認定:絕不是磕碰傷!
這是一個關鍵的情節———右側臥於軌道上的馬躍,右下頜的皮膚及皮下組織,受到了鈍物的強力擠壓與撕扯,在此處形成了一個長達三厘米的撕裂傷。“地鐵站都有絕緣體的鈎子,用來鈎撿乘客不小心掉下站台的東西,這種鈎子一般能夠鈎起一百公斤的重量。”根據常識,王雪梅推測,一個腳穿絕緣鞋,手拿一頭具有拖拽功能、一頭具有絕緣功能工具的人,在站台上順勢用具有拖拽功能的鈍性物體鈎住馬躍的右下頜,將馬躍拖向站台下牆根處。在此過程中,馬躍的身體接近高壓電軌,由左側臥位變為左低右高的坐位。行為人只要在將手中的工具從下頜處取出的同時,順勢給馬躍一個向後的衝力,馬躍的身體就會在鈍性物體離開後,順勢以左側肩背部與位於牆根挖槽內的高壓電軌直接接觸,導致電擊致死的後果。
第二張照片的傷口在左邊大腿根部。在馬躍左大腿內褲以內的地方有一處電燒傷,但是內褲卻完好無損,王雪梅據此推測:“這一定是一處電燒傷,但是一個電流的出口,入口我們看不到。”這是面對中國法醫協會出具的關於馬躍屍表檢驗過程中,王雪梅提出的疑點。
七個月後,孟朝紅申請對兒子馬躍做了屍體解剖,拿著屍體解剖的結果,第二次找到了王雪梅。“我從事職業法醫生涯三十年,看了那麼多的屍體檢驗報告,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的肺,一側1200克,一側1300克……”王雪梅幾乎哽咽得說不出話,許久之後她解釋道:“不管哪個案子,肺的一側達到500或600克,就足以讓人震驚甚至害怕。這個孩子的肺水腫達到這種程度,你想他當時電擊之後得掙扎了多長時間啊!”也就是說,在馬躍遭受電擊之後,雖然其心臟已停止跳動,但只是進入了假死狀態,而此時最起碼有2000多毫升的血液順著血管流向肺臟,馬躍本身因此受了很大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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