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畢竟不是法律受到肆意踐踏的年代了。哪怕是玩弄法律的“來俊臣”,法律依然給予其應有的合法權利和尊嚴。試想,倘若回到薄氏及其追隨者懷想的“文革”,連堂堂國家主席劉少奇都會未經審理便遭下獄,手舉憲法、白發盈尺而慘死囹圄,那麼,當薄熙來自己落魄之際又能向誰去籲請“公正合理的審判”,又有誰會去理睬一個階下囚的所思所想呢?
當年公審“四人幫”,是中國以法治取代人治,向全體國民昭彰法治力量的一次莊嚴審判,用最法律的公正程序,審判曾經最不法律、作惡多端的“酷吏”。公審薄熙來,則又一次昭告了以暴易暴模式的終結,終結了枉法亂國的死循環。
相信薄熙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感受到,做一個被依法保護正當權益的被告,是一件幸福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