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近日,浙江警方破獲多起網絡製造傳播謠言違法犯罪案件。對此,省公安廳網警總隊總隊長丁仁仁介紹到:“微信也算是網上的一個公共場所,雖然對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場所如果傳播謠言、虛假信息,自己未經核實,也是屬於違法的。”
都市快報消息,8月23日,寧海某論壇出現了一則讓人瞠目結舌的帖子,帖子題目用8個“危”字和9個感嘆號,一下把人的視線給吸住了。帖子裡說,“寧海縣範圍內KTV足浴店小姐中有567位患有艾滋病,現正在向普通人擴散”。
發帖人網名“Mr.Pan”,一石激起千層浪,帖子引來很多網友評論和轉發。
後來,警方查明發帖的人是當地一個姓潘的23歲小夥,帖子內容是他編造的謠言。
最後,當地警方以“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昨天,從浙江省公安廳新聞通報會上發布的消息說,浙江在近期的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謠言專項行動中,已有2人被刑拘,46人受到治安處罰,22人受到教育訓誡。
此外,浙江共清理網上違法信息21.2萬多條,其中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1.82萬多條,調查發布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118人,查處網絡造謠等違法犯罪67起,關閉違法的網站、欄目和網店1978家,關停相關網絡賬號和號碼207個。
謊報疫情和警情的占多數
從目前全國和浙江警方破獲的網絡製造傳播謠言違法犯罪案件情況看,網絡製造謠言的始作俑者,分兩種人群。
第一種人群,屬於隨意改編各種網絡謠言,有的出於好奇,有的是以訛傳訛,有的純屬洩私憤。
另外一個突出的傳播人群是那些大V(粉絲眾多的認證微博),“背後是網絡公關公司、網絡抄手聯手這些‘意見領袖’和‘大V’”,目的是為了造謠炒作謀取利益。
今年查處的案件中,謊報疫情和警情的占到70%左右,其中謊報疫情的有29起,占41%。
另外,謊報警情,有18起,占了28%。在七夕節,有人在網上說一個桐廬男子被5個女人輪奸精盡人亡,更有誇張的說有6個越獄罪犯在1個月內在桐廬殺了78個女性。
其他查處的案件中,揚言爆炸的有10起,占16%,發洩私憤誹謗人家的有9起,占14%,發布虛假恐怖消息的1起。
為什麼網絡謠言越來越多?
昨天浙江警方公布的十大案例主要集中在7月和8月。
省公安廳網警總隊總隊長丁仁仁說,網絡犯罪成本低、收益高、風險小,讓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網民法律意識淡薄,為了博取名利、尋求刺激,不斷挑戰道德底線;一部分網站和網絡運營企業受利益驅動,失守第一道防線,在客觀上為網絡造謠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溫床。
他說,網絡空間是公共場所,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大家要嚴格遵守“七條底線”: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信息真實性底線。
微信上沒經核實轉發別人的消息算違法嗎?
在微信朋友圈,未經核實轉發別人的信息,算不算違法?
目前,針對怎麼樣來界定是否算在網絡上製造和傳播謠言,相關詳細的規定還沒出台,最高院也正在著手制定相關司法解釋。丁仁仁說,微信也算是網上的一個公共場所,雖然對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場所如果傳播謠言、虛假信息,自己未經核實,也是屬於違法的。
在主觀意識上能判斷該消息是謠言或者是虛假信息,不管是原創還是轉發,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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