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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1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問題。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聽取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籌備工作彙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據《新京報》報道,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稱,35年前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35年後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承擔著改革攻堅的重要使命,歷經35年改革,中國走上了富裕之路,但也進入了社會矛盾高發期,如何通過下一步改革,實現穩固發展、公平正義、真正富強,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要解決的問題。
1978年 十一屆三中全會
撥亂反正
全會確定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指導方針;作出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和實行改革開放的決策。
1984年 十二屆三中全會
改革從農村走向城市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方針政策,是指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1988年 十三屆三中全會
為深化改革掃清道路
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確定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方針。這次會議為進一步深化經濟改革掃清了道路。
1993年 十四屆三中全會
制定市場經濟基本框架
制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提出包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等政策方向。
1998年 十五屆三中全會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2003年 十六屆三中全會
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國企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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