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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店面前的街道上,也能清楚看到違建的亭子 |
業主違建已有兩三個月
隨後,記者來到了小區物業處。工作人員稱,該業主在兩三個月前,就開始在露台上搭蓋園林庭院。“我們當時曾阻止,還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並將情況上報給了晉安區城管局。”不過,業主的違建卻沒有停止。
小區物業連姓主管則表示,按照業主和開發商的約定,他既然買下了4套房子,就擁有13號樓二層外4個單位露台的使用權。
不過,晉安區城管局表示,根據他們的現場查看,露台上的這些建築,屬於違章搭建。城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去年7月份,他們就接到投訴,並到現場查看。“當時,業主表示,他只是利用露台做花園。”城管局勘查後發現,該業主確實只在露台上種些花草,並沒有違章搭蓋。
今年7月份,城管局又接到投訴,他們再次趕到現場,發現業主已經開始在露台上搭蓋亭子和鋼架。“目前,我們已將露台上的建築物定性為違章建築,並下發了行政處決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