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為規範政府採購行為,防止奢侈採購,促進廉政建設,江西省參照中央國家機關標準,實行政府採購辦公用台式計算機基本配置標準。
據介紹,該標準對辦公用台式計算機的價格和配置進行了上限控制,即每台台式計算機的協議採購商品入庫價格不得超過6000元;配置要求為:顯示器不超過22寸;CPU不得超過四核,主頻不得大於3.6GHZ,緩存不得大於6M;硬盤容量不得大於1TB;內存不得高於DR3-1600,內存容量不得大於4G;網卡10M/100M/1000M自適應;顯卡是集成顯卡或獨立顯卡,但獨立顯卡顯存不大於1G;配備DVD光驅;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
據悉,這一標準將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三年到期後再據實調整,適用於所有省直行政事業單位。除機房工作站、應急保障場所和涉密場所等其他特殊用途的計算機外,所採購的辦公用台式計算機,原則上全部納入該“基本配置標準”範圍。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