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自身管理不善造成虧損,為了填補虧損,長樂市一工程包工頭謝某導演了一出“討薪”鬧劇:拖欠工人工資,謊稱是承包方沒有付工程款,帶人惡意“討薪”。
東南網報道,近日,長樂警方妥善處置了該起惡意詐騙討薪事件,11名以“討薪”為由參與鬧事的違法人員被警方依法查處。在民警協調幫助下,43名農民工如數拿到了屬於自己的勞動薪金29萬餘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工人領不到工資包工頭帶頭“討薪”
今年年初,長樂市營前街道一企業技改項目部分基建工程,由長樂商人張某承包。後張某將工程轉包給了四川人謝某,雙方簽訂了轉包合同。按照合同規定,基建工程由謝某承包,並由其負責員工工資及施工材料購置,張某按合同規定的工程進度付款。
今年1月份工程開工以來,工期進度正常,工人的工資按月照常發放。然而到了6月份,參與工程建設的工人發現,包工頭謝某在工資發放一事上屢次推諉,以總承包商張某工程款未到位為由,拖欠員工的工資。參與工程建設的工人為此怨聲載道。
長樂警方隨後聯繫了長樂市勞動局監察大隊、廠方代表及張某、謝某等進行調解,張某表示願意先行墊付工人工資。但謝某對民警提出的“由張某先行墊付員工工資,但工資必須由員工本人來領”的方案不予接受,要求張某必須將工程款交由他本人來分發。
8月26日至28日,謝某帶領多名工人到長樂市信訪局等地“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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