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點“介紹費”
公園內“拉皮條”
地點:哈市道里區人民法院
67歲的方某是吉林人,他50歲時與妻子離婚後到哈爾濱生活,一直靠打零工為生,租住在哈市道里區的一處平房。後來歲數越來越大,工作越來越難找。一次,他發現租住地附近有“三陪女”,就有了給“三陪女”介紹“工作”的想法。他每次都在附近公園裡尋找“客戶”,然後送到他家裡,“三陪女”早就在家等著,價格從50元至100元不等,他每次都收20元錢的介紹費。
去年6月,方某給一個“空巢老人”徐某打電話,要給他介紹一名“三陪女”。徐某高興地來到方某家中,方某又打電話叫來了“三陪女”小雪介紹給徐某。民警接到舉報趕到方某家中將其抓獲。
庭審中,方某無奈地說:“我也是沒有辦法,房租也要錢,吃飯也要錢,我都夠省了,可還是不夠用!”法院認為,方某介紹他人賣淫嫖娼構成介紹賣淫罪。法院一審判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一句話點評:生活再苦也要自食其力,靠歪門邪道賺錢終不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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